党委办公室支部学习材料
(三十六)
目 录
1.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1
2.政治纪律的26条“高压线”碰不得/6
3.为有源头活水来——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综述/20
4.党支部应如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24
党委办公室支部编印
2019年1月
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新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年多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方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
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这就是,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必须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确保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流砥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艰苦奋斗作风,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确保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只要我们始终不忘党的性质宗旨,勇于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就能够形成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习近平强调,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习近平就此提出6项任务。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强化思想武装。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全党集中统一、令行禁止。要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三是弘扬优良作风,同心协力实现小康。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四是坚决惩治腐败,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六是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和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
习近平指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心底无私,正确维护党中央权威,对来自中央领导同志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违规干预、捞取好处等行为,对自称同中央领导同志有特殊关系的人提出的要求,必须坚决抵制。党内要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要带头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不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执行这些要求,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具有关键作用。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以坚强党性和高尚品格,为全党带好头、作表率。
习近平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政治纪律的26条“高压线”碰不得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四十四条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新修订增加的内容。习近平曾强调:“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
案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原市委书记李世镕,把自己当成凌驾于党纪之上、不受国法约束的“特殊人物”,嘴上常说:“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制定出来那天就已经过时了”。最终因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等被处分)
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第四十五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这是必须牢记的禁令。分别在第45和46条分层次予以规定。)
案例: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
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说:“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
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公开诋毁污蔑英雄模范
第四十六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新修订后在“中央”之前加上了“党”,强调了党纪性质。党中央在制定大政方针政策时,都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案例: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英语系副主任梁新生在新浪微博上发表多篇言论过激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形象)
严禁制作、贩卖、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以及私自携带入出境
第四十七条 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这是党内纪律的明确规定,违反者要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
案例: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副巡视员韩生均,传播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文章,工作时间上网观看不健康视频,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组织、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党内秘密集团”是什么?有相对独立宗旨、分工和经常组织活动的小集团。对于这两种违纪行为,《条例》作出了最严格的规定:组织者直接开除党籍)
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
第四十九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习近平曾说:“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
案例:随着周永康、令计划、蒋洁敏、李东升等一批“老虎”被打,“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政法帮”等各种派系进入公众视野,其给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令人震惊)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山头主义
第五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这是新修订增加的内容。“山头主义”指向一些地方缺乏党内民主,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存在漏洞)
严禁打折扣、搞变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这部分也是新修订增加的内容)
严禁党员搞两面派
第五十一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这是新增加的内容。习近平提出的“三严三实”,其中就有“做人要实”。)
两面人有7个鲜明特征:台上高谈马克思,台下迷信风水师;对人讲纪律,对己搞变通;嘴上勇于担当,心里怯懦避让;对上反“四风”,对下耍威风;会上讲任人唯贤,会下搞用人唯钱;幕前假清廉,幕后真腐败;人前修身齐家,人后全家腐化)
严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第五十二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这一款是新增加内容。)
案例: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购买、私存反动杂志,传播政治谣言,加入非法组织,企图自创歪理邪说,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热衷占卜打卦
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按:诬告陷害行为有两个特点:一是要有“诬告陷害”的主观故意。二是要有“诬告陷害”的客观行为)
严禁擅自对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第五十三条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空洞的口号,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
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第五十四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按:什么是重大事项?对于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解释为:重大问题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案例: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扶贫办主任王德、副主任彭加朝,未召开专题会议、未向上级请示报告,指定脱贫攻坚产业项目种子供应商,导致“正大615杂交玉米种子涉嫌侵权”案件)
严禁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严禁不落实整改要求
第五十五条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新修订增加内容。)
案例:中宣部原副部长、网信办原主任鲁炜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肆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
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按: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违纪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1、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2、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3、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4、阻止他人揭发检举;5、通过串供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
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第五十七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不仅禁止“组织”行为,也包括“参加”行为,不过在处分时有所区别)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第五十八条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某高校教师留学回国后,在境外敌对势力怂恿和资助下,在国内成立“某国际发展联合会”,自任会长,并制定反动政治纲领。后受到党纪处分)
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第五十九条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严禁挑拨破坏民族关系
第六十条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强调了三种违纪行为: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其他行为)
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第六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禁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按:该禁令是修订后新增加内容。)
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按:对组织迷信活动的处分最重。)
案例:宁夏原副主席白雪山力推吴忠市区北括,为了“搭上母亲河而飞黄腾达”。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将亲人坟墓迁往都江堰,请风水先生做道场等花费千万元)
严禁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第六十四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按:新修订后加重了处分力度)
严禁叛逃行为,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第六十五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华领馆,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共获刑15年)
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第六十六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严禁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按:新修订后,将原条文主语“党组织”删掉,意味着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干部也纳入问责范围;另外增加了“监督责任”)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按:新修订增加了“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的表述。)
案例: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童名谦,是出了名的“老好人”,向来不多事,任何人都不得罪,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
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第六十九条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为有源头活水来——
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校党建与思政工作综述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突出思想引领,夯实党建基础,强化思政实效,为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师生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党让我们去哪里,我们背上行囊就去哪里”“哪里有事业,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家”,耄耋之年的西安交大“西迁人”马知恩老教授,站在人民大会堂的讲坛上,讲起那段感人肺腑、热血沸腾的历史几度潸然泪下。
在各地高校,“西迁”老教授群体、黄大年、李保国、钟扬等事迹被改编为话剧舞台剧,广大师生从身边的故事、身边的典型汲取着营养。
“千名高校优秀辅导员‘校园巡讲’和‘网络巡礼’活动”吸引50余万名学生现场聆听报告,1000多万名学生通过在线直播收看报告;“学习新思想千万师生同上一堂课活动”邀请高校书记、校长、院士、长江学者、知名理论专家等组成讲师团,通过电视对谈、网络传播、竞赛展示、示范课程、校园宣传等方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度融入师生学习生活全过程。
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
一年多来,通过师资攻坚、教材攻坚、教法攻坚、机制攻坚,思政课正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的,有内涵、能“解渴”、显个性的“金课”,不断增强师生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018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滚动调查显示,94.2%的大学生赞同“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92.6%的大学生赞同“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首先考虑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94.4%的大学生赞同“大学生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大力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练好办学治校基本功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2018年10月,在大别山箭厂河乡第一党支部革命旧址,308名来自全国高校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面对党旗,再次庄严宣誓。
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教育部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打造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领头雁”,辐射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教育部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培育创建一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党对高校的领导更加有力。
在辽宁,高校创建“规范化党支部”5472个、“示范性党支部”1317个、“红旗党支部”392个;在浙江,25所高校63个院系试点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探索破解党的领导在院系的“中梗阻”问题;在山东、吉林、河北、四川等21个省份,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
在教书育人第一线、在改革发展主战场、在扶贫攻坚最前沿,到处活跃着高校党员无私奉献、实干担当的身影。21万个高校各级党组织正在成为21万个战斗堡垒,汇聚起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可阻挡的磅礴力量。
积极构建一体化育人新模式,不断提升思政教育亲和力,抓紧握牢各项工作生命线
浙江大学实施“专家大报告+教师重点专题讲授+学生研究性学习+现场教学”教育模式,以一流的思想政治工作引领人才培养;武汉大学将2018年确定为“学生为本年”,实施“烛光导航工程”,汇集各类育人资源同向同行;上海交通大学完善学生思想政治“大学习、大实践”工作体系,每年组织100支团队、1万余人开展实践……思想政治工作不再是板着脸说话,“大水漫灌”变成了“精准滴灌”,思想政治工作活了起来、扎下根来、长出花来。
一年多来,教育部聚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启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2018年,北京市实施“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难点攻关计划”,投入200万元支持基础较好的10所高校围绕“课程思政”“三全育人”等开展集中攻坚;江西高校立足红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井冈山精神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育人功能;湖南大学建立文化、实践、情感、团队、创业、榜样“六位一体”的资助育人模式……在各地各高校的共同努力下,“三全育人”呈现出异彩纷呈、生机勃勃的崭新局面。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必将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更大辉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党支部应如何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而民主评议党员则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
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之前,党支部应研究制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支部及时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必要准备。还可以向本单位党员、群众公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质量的重要遵循,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总结基层经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①坚持实事求是。对党员进行做合格党员的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组织要从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坚持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②坚持民主公开。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防止和克服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进行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可采取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等适当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由支委会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③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比如,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同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衡量、评价每一名党员,做到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④坚持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把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党员的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始终。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改进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法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的参加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支部全体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都必须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入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通过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时,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另外,对于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③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④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对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需要根据党中央、上级组织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和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①学习党章有关内容,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②通报有关情况。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
③党员个人自评。与会党员分别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查找自身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④党员相互评议。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其他党员相互开展批评。党员相互评议,可以安排在支部全体党员个人自评之后,也可以逐个进行,即某一个党员个人自评之后,其他党员随即对其进行相互评议。
⑤开展民主测评。提名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清点与会党员人数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人数;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监票人、计票人统计民主测评结果。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由基层党组织掌握。
⑥上级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点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⑦进行会议小结。党支部书记作简要总结和表态发言。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法要简单易行,时间要相对集中。基本方法主要有:
①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应当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起来。
②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③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④组织考察。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⑤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必须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在他们出党以后,仍要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在工作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民主评议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又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对党员作出评议和鉴定,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做到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透明度,使这项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
④注意掌握政策,慎重、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
⑤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鉴定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⑥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都要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补课。评议工作结束后,上级党委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民主评议党员的事后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结束时,党支部应当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及时做好三项工作。
①做好党员相关工作。对每名党员提出的评定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并注意听取党员对评议结果的看法和意见。对表现优秀的党员,党支部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模范作用突出的,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②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民主评议中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针对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分析,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单位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做到所有需要整改的事项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也可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整改承诺,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以立行立改的成效取信于民。
③做好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民主评议党员结束时,党支部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或者形成书面报告,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体会和取得的成效,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这些工作做好了,不仅有利于提高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而且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全面了解和掌握支部工作情况,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